一、 遊行主題:工教聯合、社會民主、福利國家
  

遊行訴求/口號:
1、要老年保障、反勞退縮水 5、要經濟民主、反資本壟斷
2、要穩定就業、反彈性勞動 6、要弱勢參政、反政客專制
3、要勞動三權、反三法修惡 7、要勞工平權、反經濟侵略
4、要賦稅公平、反貧富不均  (詳細內容,請參見附件第6至12頁)


二、主辦單位:勞動者團結聯盟


發起單位: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台塑工會聯合會、全國自主勞工聯盟、全國產業總工會、全國教師會、全國總工會、技工工友總工會、彩券工會全國聯合會、勞動人權協會(依團體名稱筆劃順序)


三、遊行路線:中正紀念堂大中至正門→信義路→杭州南路→仁愛路→中山南路→教育部→立法院中山南路大門口


四、遊行指揮系統:
總 領 隊:呂秀菊(全教會理事長)  總指揮:鍾孔炤(全產總理事長)
共同發言人:全國教師會 陳銘彬,彩券工會全國聯合會 林俊福
(全部名單,請參見附件,第13頁)



五、活動流程:

12:30
報到開始

13:30
整隊集結(呼口號、介紹各團體)

13:40
黑手那卡西、竹縣產總女工合唱團表演

歌曲「勞動者戰歌」、「阮若打開心內的門窗」

總領隊/總指揮致詞

宣讀遊行行動守則

14:00
隊伍開拔、出發

15:00
抵教育部,訴求:「教師組工會、反教育商品化」

(將訴求布條綁在教育部欄杆上)

15:30
到達立法院(整隊、呼口號)

16:10
各團體代表致詞

行政院代表回應訴求

17:00
發表工教聯合宣言(整隊、呼口號)

17:30
解散



總 領 隊:全 國 教 師 會 呂秀菊
總 指 揮:全 國 產 業 總工會 鍾孔炤
共同發言人:彩券工會全國聯合會 林俊福
全 國 教 師 會 陳銘彬
新聞聯絡人: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 郭明珠





勞動者團結聯盟


2005年五一國際勞動節大遊行工教聯合宣言
工教聯合、社會民主、福利國家



  今天是台灣工運,嶄新的一頁,全國的教師和工人,打破社會的藩籬,在五一勞動節一起走上台北的街頭。
不論是勞心,還是勞力,都是勞動者!所以我們走在一起!

  為了不讓受雇者處境更加惡化,貧富更加不均、就業更加不穩定、社會保障更加不完善,所以工教聯合,我們走在一起!

  為了對抗台灣的教育商品化與市場化日益嚴峻,教師的勞動條件每下愈況、學生的學習壓力有增無減、勞工家庭對於日益高漲的學費更是束手無策,所以工教聯合,我們走在一起!

  為了對抗新自由主義全球化的風潮,全世界勞動階級都面臨更加不平等的處境。下一個世代的勞動者面臨就業不穩定、勞動條件缺乏保障的命運,中高齡的受雇者成為常態性失業、低薪資工人的代名辭,穩定的飯碗變成風中的神話,勞工老年生活的保障,早就在退休金改制中,只保留不保障的政策下,消失殆盡!在此絕境之下,我們必須走在一起!

  我們是工人,我們是老師,我們是政治上的公民,我們是社會的主人,不是沈默的羔羊,今天我們走在一起,重新集結力量,讓政治民主、經濟民主、社會民主發芽茁壯!抵抗整體國家社會經濟向資本家及財團傾斜的發展趨勢!朝向建立一個真正勞動民主的福利國家的道路上,往前邁進!

今天教師和勞工,走在一起,表達我們的心聲,請所有的伙伴,我們一起高喊:
要老年保障、反勞退縮水  要穩定就業、反彈性勞動
要勞動三權、反三法修惡  要賦稅公平、反貧富不均
要經濟民主、反資本壟斷  要弱勢參政、反政客專制
要勞工平權、反經濟侵略  工教聯合、社會民主、福利國家





工教聯合,建立勞動民主的福利國家!

  台灣工人群眾面對長年的政黨惡鬥,勞工生活不僅沒有改善,甚至越來越差,勞動關係也面臨劇烈的調整,也就是讓「勞動彈性化」就地合法,並且削弱行使勞動三權(爭議權、團結權、協商權)的法律保障。
  從經發會開始,為了資本家的需要,作出鬆綁勞動法令的結論。勞退新制相對舊制退休金大幅縮水,「個人帳戶制」能否讓勞工老年生活真正獲得保障,頗受質疑。在新制尚未實施之前,資方裁員減薪、勞務外包、運用派遣人力的種種手段讓勞工先受其害。勞工無法有效監督高達上兆的勞工退休金,不僅不符公平正義原則,也為未來埋下了政府破產及社會動亂的潛在危機。是以聯盟主張:必須全面檢討老年保障制度,真正做到「老有所養」!
  雖然勞基法在民國八十七年底一體適用,但身為台灣最大雇主的政府,仍有數十萬公務機關受僱者是勞基法的法外孤兒,無法獲得保障。勞委會大力鼓吹部分工時,但部分工時勞工與全職人員面對的工作環境並無二致,其工資、休假及職災補償的保障卻明顯不足。變形工時擴大適用、經建部會急欲通過「勞動派遣法」立法、修法放寬勞基法「定期契約」條款。過去爭取一切勞雇關係適用勞基法的成果,即將被政府機關大力推動的「勞動彈性化」徹底摧毀!這將使下一個世代的勞動者面臨就業不穩定、勞動條件缺乏保障的艱難處境。聯盟主張:必須維持就業穩定,反對日益擴張的「勞動彈性化」!
  今年初,勞委會強硬推動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團體協約法的修正,表面上讓工會組織多元化和自由化,但仍限制教師組織工會的權利。明文規定權利事項不得罷工,並增訂禁止罷工行業及罷工冷卻期的規定,實際上大幅限縮了工會爭議權,縱使有再完善的團體協商權,但被拿掉罷工權的工會,也就失去了勞動三權的合法保障。雖然上述修法並未通過,但聯盟仍要為捍衛勞動三權而持續努力,堅決反對勞動三法的改惡!
  勞動者處境的更加不平等,同時意味著勞動者在社會各個領域中民主權利的喪失!在政治面向上,憲改方案的日本並立式單一選區兩票制,將大幅限制弱勢小黨取得政治權力,所以聯盟主張:應採行德國式聯立兩票制,確保弱勢參政的權利;在經濟面向上,「自由化」、「財團化」、「私有化」,對特定產業不公平的賦稅政策、金融機構的併購整編、公營事業持續的民營化,在在標誌著大企業大財團壟斷時代的到來。所以聯盟主張:應全面落實產業民主,停止私有化政策,公益彩券應維持由弱勢專賣,並重新檢討賦稅政策。在社會面向上,反對在教育、健保、民生公用事業等層面的商品化及自由化,政府預算各項比例應重行檢討!
  勞動者是社會發展的主要力量,但在新自由主義全球化風潮下,全世界勞動階級都面臨更加不平等的處境。WTO部長級會議今年底即將在香港召開,公共服務及社會服務的自由化、私有化將成為本次會議的主題。聯盟主張:政府應主動公開各項承諾書及貿易協定談判內容,並不得因此損害人民及勞工的權益。
  今年是五一國際勞動節119週年紀念,為了不讓勞工處境更加惡化:貧富更加不均、就業更加不穩定、社會保障更加不完善。我們希望透過工教聯合、各領域勞動者的民主行動,重新集結力量,讓政治民主、經濟民主、社會民主發芽茁壯!抵抗整體國家社會經濟向資本家及財團傾斜的發展趨勢!並宣示一個民主、平等的新社會藍圖!建立一個真正勞動民主的福利國家!



全國教師會新聞稿


工教聯合,共創社會民主、福利國家
各工會呼籲:修正工會法,開放教師組織工會


  有別於過去幾年在928教師節舉辦活動的經驗,今年五一,對台灣的教師來說,是一個別具意義的日子,為了凸顯教師也是受雇者的事實,全國教師會與各工運社運團體合組「勞動者團結聯盟」,並於五一國際勞動節當天發動遊行,展現工教聯合、受雇者大團結的氣勢。
  據全教會估計,約有數千位教師同仁參與本次遊行,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中小學教師與大學生社團外,部分大學教師也以「全國大學教師工會籌備會」的名義參與此次遊行,另外,支持教師組織工會的學生家長亦打著「全國勞動者家長聯盟」的旗幟,以具體行動響應受雇者大團結的號召,從親師生的自覺與行動,可以看出,開放教師組織工會已經是無法抵擋的潮流。
全國教師會表示,長年以來,台灣的中小學教師被當成是教書的機器與複製國家意識型態的工具,教師的勞動人權意識相對薄弱,然而,十年教改以來,面對無能又信用破產的行政官僚、黨同伐異的朝野立委、各種企圖左右甚至侵犯教育專業的利益團體,廣大的基層教育工作者感受不到傳道授業解惑的歸屬,更別提那早已逝去的所謂天地君親師的尊榮,有的只是不斷加深加廣的勞動強度與急遽惡化的勞動條件。
  全教會指出,這些年來,台灣的教育商品化與市場化日益嚴峻,使得教師的勞動條件每下愈況、學生的學習壓力有增無減、勞工家庭對於日益高漲的學費更是束手無策,面對這樣全面性的壓力,益加凸顯本次遊行訴求-「工教聯合、社會民主、福利國家」的必要性與迫切性,全國教師會以為,教師與所有受雇者面臨同樣的問題,有著同樣的階級利益,教師不只應該關心自身的權益,更要關懷其他受雇者的處境。
  全教會再次呼籲朝野政黨,正視民主台灣卻不允許教師組織工會的荒謬,儘速修正違憲又過時的工會法第四條,讓台灣數十萬教育從業人員,可以和所有先進國家的教師一樣
,享有組織工會的基本人權。而數十萬的教育工作者除了傳遞知識外,亦應勇於反省教師對台灣社會的意義與價值,與所有受雇者與進步社團攜手,為建構台灣公民社會而努力。




2005年五一國際勞動節大遊行

遊行主題:工教聯合、社會民主、福利國家


遊行訴求:
一、要老年保障、反勞退縮水(要保障、反縮水)


1、反對資遣費縮水:
刪除勞退條例第12條,反對資遣費以六個月為上限。
2、嚴格執行退休金提撥規定:
從嚴執行勞基法第56條及勞退條例第13條規定,嚴禁資方變相「合意終止契約」,禁止以派遣及勞務合作社方式等規避勞退新制,保障勞工退休權益。
3、成立「全國勞工自治委員會」:
立法由勞工自主管理各項勞工基金保管及運用(勞退準備金、勞退基金、勞保基金、退撫基金、就業安定基金、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4、全面檢討老年保障制度,退休金所得替代率至少60%:
開辦普遍化「國民年金」,以稅收支付;整合職業年金制度(公保、勞保);修正勞退條例,勞工退休金改採「附加年金制」;退休金所得替代率合計至少60%。



二、要穩定就業、反彈性勞動(要穩定、反剝削)


1、公務機關受僱者一體適用勞基法:
公務機關受僱者一體適用勞基法,勞退金一律提撥6%。
2、嚴格執行勞基法,反對放寬勞基法定期契約規定:
從嚴執行勞基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禁止雇主以定期契約工規避勞基法資遣費、特休假等相關規定,保障勞工權益。
3、反對勞動派遣,反對勞務外包:
修改就業服務法及勞基法相關法規,禁止派遣勞動及勞務外包,維持就業穩定。
4、立法明定代位求償機制:
  特別立法規定工資、退休金、資遣費及福利金,關廠歇業時雇主應優先清償,雇主拒絕清償時由國家代位給付。



三、要勞動三權、反三法修惡(要三權、反修惡)


1、開放教師籌組工會:
修改工會法,保障教師與政府受雇者組織工會權利。
2、反對限縮罷工權:
   放寬勞資爭議勞方行使罷工權規定,反對罷工行業及冷卻期之限制,免除罷工期間工會會員之民、刑事責任。
3、立法制裁資方不當勞動行為:
   反對罷工期間雇主鎖場、採用替代人力之不當勞動行為,修法制裁雇主對工會幹部不當解僱行為,保障工會幹部會務運作權利,並明定罰則。


四、要賦稅公平、反貧富不均(要公平、反不均)


1、反對變相調漲全民健保負擔:
重新檢討全民健保制度,反對調漲健保費及各項收費等變相漲價。
2、廢除企業免稅條款:
檢討企業與資本家賦稅優惠政策,廢除企業免稅條款,並全面檢討產業政策。
3、重新檢討賦稅制度,訂定個人及家戶最低生活費用標準:
稅捐之繳納分擔,應考量納稅者實質負擔能力,與其實際之負擔能力相當,不得有不合理之差別待遇,並維護個人及家庭之健康、教育及文化的最低限度生活。
4、重新檢討政府預算在軍火貿易、社會福利、災後重建、教科文及環境保育上的分配比例。



五、要經濟民主、反資本壟斷(要民主、反壟斷)


1、全面落實產業民主:
產業民主入憲,並修改公司法,不分公民營企業,全面建立勞工董事制。
2、公益彩券由弱勢經營,反對財團掌控:
為保障身心障礙者工作權,公益彩券應維持現行發售方式。
3、反對民營化,民生公用事業維持公營:
民生公用事業應維持公營,停止私有化政策,並應立法訂定價格管制措施,減輕人民負擔及避免物價波動。
4、反對教育商品化,反對高學費政策。



六、要弱勢參政、反政客專制(要參政、反專制)


1、 反對憲改兩票並立制,反對大黨壟斷、保障弱勢參政權:
憲改兩票並立制,一票選黨、一票選人,席次各自計算,無法保障弱勢黨派生存空間。應改採德國兩票聯立制,以政黨得票數比例計算立委全部席次,以保障弱勢參政權。



七、要勞工平權、反經濟侵略(要平權、反侵略)


1、保障移住勞工與本勞同工同酬,反對差別待遇。
2、 反對WTO貿易談判條款侵害勞工工作權。
3、反對經貿強國發動戰爭助長跨國資本壟斷。




七大訴求分項說明

一、要老年保障、反勞退縮水。
◎相關單位:行政院、內政部、經濟部、經建會、勞委會

  「勞工退休金條例」七月一日即將實施,使勞工未受其利,先受其害。各類人力管理顧問公司教導雇主「變相合意中止契約」,運用勞務外包、派遣人力及勞務合作社等方式規避新制退休金提撥。勞委會李來希處長公然表示「勞退條例」第13條「五年足額提撥」的規定,只是應付立委的權宜之計,這種公然藐視法律及無視勞工權益的官員應追究其責任予以撤換並移送懲戒。「勞工福祉方案」立意雖好,但只是事後補救措施,況且只有5.7億直接用於勞工身上,其餘則是勞委會「宣導」費用。現行司法制度下,循司法途徑解決勞資爭議,對弱勢勞工則是未判先輸,重要的還是行政主管機關要有積極作為,強力介入才對勞工最為有利!
  資遣費是雇主一方有損勞工權益、終止勞動契約時所需負擔的企業責任。以勞基法實施的現況來看,雖然該法規定的是勞動條件的「最低」標準,但一般雇主總視其為勞動條件的「最高」標準。因此,聯盟認為應刪除勞退條例第12條資遣費年資每年0.5個月基數,最高6個月的規定,維持現行勞基法資遣費每年1個月基數的規定。
  上兆勞退基金的保管運用也是勞動者至為關心的議題,包含過去各項基金(勞退基金、勞保基金、退撫基金、就業安定基金、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的保管及運用,勞動者無法直接監督。因此,聯盟主張:應立法成立「全國勞工自治委員會」,由勞工自主管理各項勞工基金保管及運用,以免成為財團金庫,輕則嚴重影響勞工退休權益,重則導致政府財政危機及政治動亂!
  勞委會雖一直宣稱勞退新制「看得到、吃得到」,但勞委會嚴重忽視了通貨膨脹率對「個人帳戶制」強制儲蓄的抵銷作用。聯盟認為:台灣已邁入高齡化社會,如果沒有完善的老年保障制度,將會造成下一個世代在工作、生活及家庭各方面的沉重負擔,產生極為嚴重的社會問題!

聯盟主張:


(一)有效的行政措施:
嚴格執行退休金提撥規定:
從嚴執行勞基法第56條及勞退條例第13條規定,嚴格執行新舊制勞退金提撥規定,嚴禁資方變相「合意終止契約」,禁止以派遣及勞務合作社方式等規避勞退新制,以保障勞工退休權益。


(二)立即的修法作為:
1、反對資遣費縮水:
刪除勞退條例第12條,反對資遣費以六個月為上限。
2、成立「全國勞工自治委員會」:
立法由勞工自主管理各項勞工基金保管及運用(勞退基金、勞保基金、退撫基金、就業安定基金、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三)確保老年保障的政策方向:
全面檢討老年保障制度,退休金所得替代率至少60%:
開辦普遍化「國民年金」,以稅收支付;整合職業年金制度(公保、勞保);修正勞退條例,勞工退休金改採「附加年金制」;退休金所得替代率合計至少60%。


二、要穩定就業、反彈性勞動。
◎相關單位:人事行政局、經濟部、經建會、勞委會


一切勞雇關係適用勞基法的成果,使得受僱者有了最低勞動標準的保障,但仍有數十萬公務機關受僱者被排除在勞基法適用範圍之外,無法獲得保障。勞委會大力鼓吹部分工時,但部分工時勞工與全職人員面對的工作環境並無二致,其工資、休假及職災補償的保障卻明顯不足。依據行政院通過的〈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政府計劃在近年內使人力派遣工增加至30萬人(據官方推估目前為7.8萬到9萬人左右)。為了達成此一目標,勞委會正準備一方面制訂勞動派遣法,鼓勵人力派遣業擴大發展,一方面放寬勞基法勞動契約章中對定期契約之限制,促進企業使用定期契約工。
日韓等國施行勞動彈性化的後果,包括變形工時、部分工時工、外包、契約工、臨時工和勞動派遣等。不但派遣勞工等弱勢勞工面臨就業不穩定、不充分、低薪資、低福利的威脅,正式職員工也面臨失業減薪的龐大壓力。在正式職員工不斷削減、非正式員工不斷增加的情況下,現行廠場工會也面臨弱化的危機。
這將使下一個世代的勞動者面臨就業不穩定、勞動條件缺乏保障的艱難處境。聯盟主張:必須維持就業穩定,反對日益擴張的「勞動彈性化」!
我們堅決反對政府和資方推動勞動彈性化的企圖,不容政府修改勞基法、破壞勞動基準,聯盟堅持捍衛勞基法第九條關於定期契約之規定,更要求修法以明確規範雇主的定義與責任,杜絕不肖雇主以派遣、承攬等名義規避責任、剝削勞工!

聯盟主張:
(一)有效的行政措施:
1、公務機關受僱者一體適用勞基法:
公務機關受僱者一體適用勞基法,勞退金一律提撥6%。
2、嚴格執行勞基法,反對放寬勞基法定期契約規定:
從嚴執行勞基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禁止雇主以定期契約工規避勞基法資遣費、特休假等相關規定,保障勞工權益。
(二)立即的修法作為:
1、反對勞動派遣,反對勞務外包:
反對勞動派遣立法、修改就業服務法及勞基法相關法規,禁止派遣勞動及勞務外包,撤銷違法人力派遣公司立案,維持就業穩定。
2、立法明定代位求償機制:
   特別立法規定工資、退休金、資遣費及福利金,關廠歇業時雇主應優先清償,雇主拒絕清償時由國家代位給付。



三、要勞動三權、反三法修惡。
◎相關單位:教育部、勞委會


2005年初,勞委會強硬推動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團體協約法的修正,雖然讓工會組織多元化和自由化,但仍限制包含教師在內等勞動者組織工會的權利,聯盟認為:勞工組織工會的權利是普世價值,不應用任何藉口予以阻擋,因此除了現役軍人以外,所有的勞工都應有組織工會的權利。
現行勞資爭議處理法並無規定權利事項不得罷工,但行政機關的版本卻明文禁止,顯然是明顯的倒退。並且增訂禁止罷工行業及罷工冷卻期的規定,實際上大幅限縮了工會爭議權。
勞動三法:爭議權、組織權、團結權,缺一不可,縱使有再完善的團體協商權,但被拿掉罷工權的工會,也就失去了勞動三權的合法保障。是以聯盟仍要為捍衛勞動三權而持續努力,堅決反對勞動三法的改惡,並提出未來修法的若干原則。


聯盟主張:
(一)立即的修法作為:
1、開放教師籌組工會:
修改工會法,除現役軍人外,勞工一體組織工會,保障教師與政府受雇者組織工會權利。
2、反對限縮罷工權:
   放寬勞資爭議勞方行使罷工權規定,反對罷工行業及冷卻期之限制,免除罷工期間工會會員之民、刑事責任。
3、立法制裁資方不當勞動行為:
   反對罷工期間雇主鎖場、採用替代人力之不當勞動行為,修法制裁雇主對工會幹部不當解僱行為,保障工會幹部會務運作權利,並明定罰則。


四、要賦稅公平、反貧富不均。
◎相關單位:行政院、衛生署、健保局、財政部、經建會、勞委會、主計處

長期以來,政府賦稅制度及預算分配屢遭外界質疑檢討。從過去的紡織業到今日的「高科技」電子產業,台灣總是成為資本主義先進國家的代工基地。一般受薪階級依法繳稅,政府對大財團和所謂策略性產業在租稅方面優惠減免,企業獲致超額利潤後,藉口提昇競爭力,動輒威脅資本外移、掏空資產,使社會貧富差距日漸加大。政府財政困難,緊縮各項民生社福預算支出,受薪階級宛如一頭牛被剝了好幾層皮。

聯盟主張:
(一)有效的行政措施:
反對變相調漲全民健保負擔:
重新檢討全民健保制度,反對調漲健保費及各項收費等變相漲價。
(二)保障社會公平的政策方向:
1、廢除企業免稅條款:
檢討企業與資本家賦稅優惠政策,廢除企業免稅條款,全面檢討產業政策。
2、重新檢討賦稅制度,訂定個人及家戶最低生活費用標準:
稅捐之繳納分擔,應考量納稅者實質負擔能力,與其實際之負擔能力相當,不得有不合理之差別待遇,並維護個人及家庭之健康、教育及文化的最低限度生活。
3、重新檢討政府預算在軍火貿易、社會福利、災後重建、教科文及環境保育上的分配比例。


五、要經濟民主、反資本壟斷。
◎相關單位:財政部、經濟部、國營會、教育部

經濟部門的「私有化」、「自由化」政策,日漸侵害人民和勞工在生活和工作上的各項權益,所以唯有透過經濟民主及對私有化的抵抗,才能保障勞動者的經濟權利。過去,公營事業在法律已有「勞工董事」制度的建立。所有權和經營權並不是資本家可以任意壟斷的,一向以來,企業的經營策略、惡性掏空都嚴重影響了勞工的工作權益。資方任何關廠歇業毫無徵兆。所以,聯盟主張,應將產業民主明載於憲法條文,並且修改公司法,不分公、民營企業,全面建立勞工董事制度。
民生公用事業對人民的日常生活影響甚鉅,但民營化、自由化的後果造成產業聯合壟斷,因此,聯盟認為,民生公用事業應維持公營,並且應立法訂定價格管制措施,減輕人民負擔及避免物價波動。
自由化的風潮也連帶影響到教育部門。受教權是人民的權利和義務。但現行教育事業如同其他資本家一般,只注重學校的經營發展和是否能賺取利潤,高學費政策造成學生及家長的重大經濟負擔,並且嚴重影響教育品質,故聯盟主張反對教育事業的商品化及高學費政策。
公益彩券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並非營利事業。身心障礙者是社會中極為弱勢的一群,雖然有身心障礙保護法,但實際上社會和企業對身心障礙者存在許多的工作歧視。目前公益彩券由身心障礙者專賣,對身心障礙者的工作權有極大的保障。所以,聯盟主張:公益彩券要維持由弱勢專賣,反對財團的掌控和介入!

聯盟主張:
(一)立即的行政措施:
公益彩券由弱勢經營,反對財團掌控:
為保障身心障礙者工作權,公益彩券應維持現行發售方式。
(二)修法方向:
1、全面落實產業民主:
產業民主入憲,並修改公司法,不分公民營企業,全面建立勞工董事制。
2、反對民營化,民生公用事業維持公營:
民生公用事業應維持公營,停止私有化政策,並應立法訂定價格管制措施,減輕人民負擔及避免物價波動。
3、反對教育商品化,反對高學費政策。


六、要弱勢參政、反政客專制
◎相關單位:行政院、立法院

憲改日本式兩票並立制,一票選黨、一票選人,席次各自計算,無法保障弱勢黨派生存空間。聯盟主張:應改採德國式兩票聯立制,以政黨得票數比例計算立委全部席次,以保障弱勢參政權。

聯盟主張
選制改革方向:
反對憲改兩票並立制,反對大黨壟斷、保障弱勢參政權,改採德國式兩票聯立制。


七、要勞工平權、反經濟侵略
◎相關單位:勞委會、經濟部國貿局、外交部

  WTO部長級會議今年底將在香港召開,將要討論GATs服務業協定,將牽涉到公共服務及社會服務的自由化、私有化問題。聯盟主張:政府應主動公開各項承諾書及貿易協定談判內容,並不得因此損害人民及勞工的權益。
新自由主義全球化下,經濟、政治及軍事手段的交叉運用,是經濟強國擴張政經勢力,對於各國的勞動者而言,唯有團結起來,共同抵抗經貿強國的政經及軍事侵略,才是捍衛勞動者權益的唯一手段。因此,台灣的勞動者團結聯盟和世界各國的勞動者同步於五月一日國際勞動節舉行大遊行,共同追求勞動者在政治、經濟、社會上的平等地位。而台灣的勞動者對內也要主張保障各國在台工作移住勞工的權益,反對任何的差別待遇與歧視!才能體現紀念五一國際勞動節的意義及精神!

聯盟主張:
1、保障移住勞工與本勞同工同酬,反對差別待遇。
2、反對WTO貿易談判條款侵害勞工工作權。
3、反對經貿強國發動戰爭助長跨國資本壟斷。





2005年五一遊行 決策系統名單



總 領 隊:全 國 教 師 會 呂秀菊

總 指 揮:全 國 產 業 總工會 鍾孔炤

共同發言人:彩券工會全國聯合會 林俊福

全 國 教 師 會 陳銘彬



聯盟發起團體
副總領隊
副總指揮
決策小組

全國教師會
柯文賢
劉亞平
陳銘彬

全國產業總工會
廖文瑞
施朝賢
黃財發

中華民國全國總工會
莊爵安
林國成
林錫維

自主工聯
陳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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