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林國成"為您抱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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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把黃金當垃圾?

一年4萬7千噸污泥居然當成廢棄物以焚化、掩埋處理!



林國成議員在今天(17日)工務部門質詢時表示,台北市一共有3座污水處理場(八里、迪化和內湖),每天處理約123萬噸污水,每個月產生約3千938噸的污泥,台北市政府一年花費約6億5千萬處理費(表一),但是每年產生的4萬7千噸的污泥卻被當成垃圾一般以掩埋或是焚化來處理,殊不知台中市早在民國90年就開始著手展開廢棄污泥回收再利用試驗計畫,將污泥處理後提供民眾免費索取,回家滋養盆栽美化居家;而歐美國家更是利用處理過的污泥來做為電廠的替代燃料,鄰近的日本也將污泥作為水泥原料和製造磚塊,不僅延長掩埋場壽命、降低環境污染,更可以減少公帑花費,更可以提供市庫額外的收入。

林國成議員表示,台北市政府工務局衛工處其實早在民國90、91年就進行過「汙泥堆肥化研究」,而在民國93年1月也將污泥成功的燒製成能符合建築法規要求的紅磚,不過上述兩項計畫都因為承辦的廠商倒閉而後繼無力最後無疾而終

林國成議員認為,一塊紅磚頭約重2.5公斤高5公分,如果以台北市一年產生的汙泥來製磚,一年可以燒製出約1888萬塊的磚頭疊起來的高度約等於"1850座101大樓的高度"(註一),不論是用在低樓層的公共建設、馬路地磚甚或是賣給建商來充實市庫都是非常好的選擇林國成議員不明白為何市政府願意把大把的黃金當作垃圾一般丟棄,使市庫平白喪失了許多收入!

林國成議員要求市府相關單位立即重起污泥在利用的研究計畫,研擬成為如建築材料、堆肥、植栽或是發電等再利用的方式來達到資源再生利用以及降低環境污染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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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把黃金當垃圾?

一年4萬7千噸污泥居然當成廢棄物以焚化、掩埋處理!



林國成議員在今天(17日)工務部門質詢時表示,台北市一共有3座污水處理場(八里、迪化和內湖),每天處理約123萬噸污水,每個月產生約3千938噸的污泥,台北市政府一年花費約6億5千萬處理費(表一),但是每年產生的4萬7千噸的污泥卻被當成垃圾一般以掩埋或是焚化來處理,殊不知台中市早在民國90年就開始著手展開廢棄污泥回收再利用試驗計畫,將污泥處理後提供民眾免費索取,回家滋養盆栽美化居家;而歐美國家更是利用處理過的污泥來做為電廠的替代燃料,鄰近的日本也將污泥作為水泥原料和製造磚塊,不僅延長掩埋場壽命、降低環境污染,更可以減少公帑花費,更可以提供市庫額外的收入。

林國成議員表示,台北市政府工務局衛工處其實早在民國90、91年就進行過「汙泥堆肥化研究」,而在民國93年1月也將污泥成功的燒製成能符合建築法規要求的紅磚,不過上述兩項計畫都因為承辦的廠商倒閉而後繼無力最後無疾而終

林國成議員認為,一塊紅磚頭約重2.5公斤高5公分,如果以台北市一年產生的汙泥來製磚,一年可以燒製出約1888萬塊的磚頭疊起來的高度約等於"1850座101大樓的高度"(註一),不論是用在低樓層的公共建設、馬路地磚甚或是賣給建商來充實市庫都是非常好的選擇林國成議員不明白為何市政府願意把大把的黃金當作垃圾一般丟棄,使市庫平白喪失了許多收入!

林國成議員要求市府相關單位立即重起污泥在利用的研究計畫,研擬成為如建築材料、堆肥、植栽或是發電等再利用的方式來達到資源再生利用以及降低環境污染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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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繼續歧視美容美髮業者,還給他們應有的工作尊嚴!

 
林國成議員今天(14日)表示,根據台北市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的規定,美髮美容服務業的從業人員每年都需要定期健康檢查,除了一般健檢和胸部X光之外,居然包含『梅毒血清』這一個項目,這讓許多美容美髮業者大喊遭受歧視,他們都是正當的生意人,沒有從事任何不法的勾當,但為何政府還要用有色的眼光來看待這一個行業呢?

 
林國成議員表示,根據警察局的統計,過去這3年間並無查獲任何美髮院或是理髮廳從事色情交易的情事這證明了美容美髮業絕不是特種行業,現在美容美髮業的營業環境也跟30年前的情況大相逕庭,現今的美髮院和理髮店都是正派經營、場所設備乾淨明亮,員工訓練精良且健康,所以不可以繼續用過去的標準來繼續看待美容美髮業。

    林國成議員批評,台北市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自從民國62訂定發布以來,關於第三章理髮美髮美容業的健檢項目規定從未修改,也就是說台北市政府36年前的標準來管理現在的產業,台北市政府沒有考慮到時空背景的改變,讓美容美髮業多年來承受了多少異樣的眼光和不公平的對待!

    
林國成議員具體要求,台北市政府應該儘速向中央提起修法事宜,同時也應立即將自治條例中健檢項目的梅毒血清一項刪除,停止繼續歧視美容美髮業,也還給其從業人員應有的正義和工作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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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繼續歧視美容美髮業者,還給他們應有的工作尊嚴!

 
林國成議員今天(14日)表示,根據台北市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的規定,美髮美容服務業的從業人員每年都需要定期健康檢查,除了一般健檢和胸部X光之外,居然包含『梅毒血清』這一個項目,這讓許多美容美髮業者大喊遭受歧視,他們都是正當的生意人,沒有從事任何不法的勾當,但為何政府還要用有色的眼光來看待這一個行業呢?

 
林國成議員表示,根據警察局的統計,過去這3年間並無查獲任何美髮院或是理髮廳從事色情交易的情事這證明了美容美髮業絕不是特種行業,現在美容美髮業的營業環境也跟30年前的情況大相逕庭,現今的美髮院和理髮店都是正派經營、場所設備乾淨明亮,員工訓練精良且健康,所以不可以繼續用過去的標準來繼續看待美容美髮業。

    林國成議員批評,台北市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自從民國62訂定發布以來,關於第三章理髮美髮美容業的健檢項目規定從未修改,也就是說台北市政府36年前的標準來管理現在的產業,台北市政府沒有考慮到時空背景的改變,讓美容美髮業多年來承受了多少異樣的眼光和不公平的對待!

    
林國成議員具體要求,台北市政府應該儘速向中央提起修法事宜,同時也應立即將自治條例中健檢項目的梅毒血清一項刪除,停止繼續歧視美容美髮業,也還給其從業人員應有的正義和工作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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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白」被罰嫩白」沒事! 

就連「體香劑」三個字也涉及療效

食品、化妝品廣告會不會太嚴?


台北市議員林國成10日(四)指出,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針對食品、化妝品等因標示及廣告違規案件之裁罰金額,97年一整年就高達5331萬5000元,抓這些食品、化妝品違規案件儼然成為市庫收入最大的財源。雖然說不實標示或是誇大廣告的確影響民眾消費權益,甚至身體健康,但是卻也發現衛生局在這些食品、化妝品的「用詞定義」似乎難以界定,比如說「美白」兩個字就涉及療效會被罰,「嫩白」這兩個字就沒事,「撫平細紋」、「遮蓋皺紋」沒事,「淡化疤痕」就涉及誇大被罰,像這些民眾永遠搞不清楚的標準,衛生局是否也該說個清楚! ?

林國成議員表示,根據衛生局資料顯示,97年1-12月,化妝品因違規標示受罰案件有142件,罰金為460萬5000元,化妝品因違規廣告受罰案件共602件,罰金為2390萬5000元;食品因違規標示受罰案件有290件,罰金為882萬5000元,食品因違規廣告受罰案件共378件,罰金為1598萬。綜合起來,97年共裁罰1412件,總金額為5331萬5000元。從這些數據突顯出一般商家或是民眾在使用商品的「標示或形容詞」上的確還存在許多問題,但是回過來想,是不是也是衛生局所認定裁罰的標準難以界定,甚至是與民眾一般認知脫節,所以才會有這麼多的違規案件!

就拿「美白」、「嫩白」這兩個用字來說,一般人實在看不出有何差別,但是衛生局卻能「清楚且明確」的指出,「美白」涉及療效,「嫩白」則沒事。這對受罰廠商或是一般民眾而言,其實是無法接受的。衛生局或許是依據中央所訂定的所謂「用字違規表」來裁罰,但是諸如像這些用字上的差別,是否也應該有個詳細說明,甚至如果是跟一般認知差距太大,是否也應該請示中央,再針對這些用字遣詞給予明確定義與說明。

此外,還有一個大家都耳熟能詳的廣告「保護眼睛、鞏固牙齒、骨骼強壯,康喜健鈣我最愛」,這個廣告中的「保護眼睛」依照衛生局所參考的認定表,則屬於「詞句未涉及醫療效能但涉及誇張或易生誤解」範疇中的「未設及中藥材效能而涉及五官臟器者」,因此也會被裁罰。這樣的狀況其實不勝枚舉,像食品中提到解毒、減肥、美白、祛痰、降火氣等,或是化妝品中提及止汗、瘦身、抗紫外線、體香劑等都違反規定會被開罰。但是實際上走一趟超市,可以發現所販售的商品有許多都是這麼標示,比如說,隔離霜、防曬油都一定會標注「抗紫外線」,如果按照現行標準,那業者肯定被罰定了,但是防曬油不寫抗紫外線,請問誰買?還有像體香劑,基本上它就是一種商品類型,如果連體香劑都會被罰,那為何「香水」不會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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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白」被罰嫩白」沒事! 

就連「體香劑」三個字也涉及療效

食品、化妝品廣告會不會太嚴?


台北市議員林國成10日(四)指出,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針對食品、化妝品等因標示及廣告違規案件之裁罰金額,97年一整年就高達5331萬5000元,抓這些食品、化妝品違規案件儼然成為市庫收入最大的財源。雖然說不實標示或是誇大廣告的確影響民眾消費權益,甚至身體健康,但是卻也發現衛生局在這些食品、化妝品的「用詞定義」似乎難以界定,比如說「美白」兩個字就涉及療效會被罰,「嫩白」這兩個字就沒事,「撫平細紋」、「遮蓋皺紋」沒事,「淡化疤痕」就涉及誇大被罰,像這些民眾永遠搞不清楚的標準,衛生局是否也該說個清楚! ?

林國成議員表示,根據衛生局資料顯示,97年1-12月,化妝品因違規標示受罰案件有142件,罰金為460萬5000元,化妝品因違規廣告受罰案件共602件,罰金為2390萬5000元;食品因違規標示受罰案件有290件,罰金為882萬5000元,食品因違規廣告受罰案件共378件,罰金為1598萬。綜合起來,97年共裁罰1412件,總金額為5331萬5000元。從這些數據突顯出一般商家或是民眾在使用商品的「標示或形容詞」上的確還存在許多問題,但是回過來想,是不是也是衛生局所認定裁罰的標準難以界定,甚至是與民眾一般認知脫節,所以才會有這麼多的違規案件!

就拿「美白」、「嫩白」這兩個用字來說,一般人實在看不出有何差別,但是衛生局卻能「清楚且明確」的指出,「美白」涉及療效,「嫩白」則沒事。這對受罰廠商或是一般民眾而言,其實是無法接受的。衛生局或許是依據中央所訂定的所謂「用字違規表」來裁罰,但是諸如像這些用字上的差別,是否也應該有個詳細說明,甚至如果是跟一般認知差距太大,是否也應該請示中央,再針對這些用字遣詞給予明確定義與說明。

此外,還有一個大家都耳熟能詳的廣告「保護眼睛、鞏固牙齒、骨骼強壯,康喜健鈣我最愛」,這個廣告中的「保護眼睛」依照衛生局所參考的認定表,則屬於「詞句未涉及醫療效能但涉及誇張或易生誤解」範疇中的「未設及中藥材效能而涉及五官臟器者」,因此也會被裁罰。這樣的狀況其實不勝枚舉,像食品中提到解毒、減肥、美白、祛痰、降火氣等,或是化妝品中提及止汗、瘦身、抗紫外線、體香劑等都違反規定會被開罰。但是實際上走一趟超市,可以發現所販售的商品有許多都是這麼標示,比如說,隔離霜、防曬油都一定會標注「抗紫外線」,如果按照現行標準,那業者肯定被罰定了,但是防曬油不寫抗紫外線,請問誰買?還有像體香劑,基本上它就是一種商品類型,如果連體香劑都會被罰,那為何「香水」不會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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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 高 一 尺, 高 一 丈?

妨害電腦使用罪破案率只有8%!?

林國成議員今天(9日)表示,近年來網路遊戲風行,許多人的休閒活動都是打電玩,但是遭到駭客入侵及盜取遊戲帳號的事情屢見不鮮,根據警察局94年至98年2月關於妨害電腦使用罪的統計(附件一),總計發生5029件,僅404件破案,破案率低到只有8%!由於網路駭客科技及技術日新月異,讓警察單位已經心有餘而力不足了呢?

林國成議員表示,警察局在96年1月成立「科技犯罪偵查專責組」來負責打擊新興犯罪,但只是任務編組,未專門編列預算,相關器材設備之預算,均是由任務成員之各組、室、隊所編列和提供,而其成員包括警察大隊資訊室、偵查組及偵查第8隊等3個單位共15個人。

林國成議員質疑此任務編組才15名人手,沒有專門編列預算,連器材都是由各處室提供,如何對付龐大的犯罪集團和處理每年接近2000件的案件。

林國成議員在了解員警實際偵查的狀況後也發現,玩家在發覺被盜號後先向網路遊戲公司申請登入IP位置,然後再向警局報案,警員在依據IP位置查詢嫌犯IP登記地是否在台灣,進而繼續追查,但現在的網路駭客大都利用對岸的IP或是侵入其他機關的IP來進入玩家的電腦,員警一但追查到IP來源是在對岸或是在國外甚或是他人IP遭盜用,因為沒有司法互助、對方國家無法給予協助或是追查來源困難而無法繼續追查下去,最後只能草草結案,這樣如何給所有玩家一個滿意的交代?

根據遊戲橘子的統計,每月的盜寶案件高達2000多件其他遊戲公司也高達1000~2000件,有77%的玩家有帳號、寶物被盜取經驗,其中41%的玩家更被盜取3次以上,損失金額在千元至萬元不等,遊戲公司更是歸納幾個原因而導致帳號密碼被盜用(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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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 高 一 尺, 高 一 丈?

妨害電腦使用罪破案率只有8%!?

林國成議員今天(9日)表示,近年來網路遊戲風行,許多人的休閒活動都是打電玩,但是遭到駭客入侵及盜取遊戲帳號的事情屢見不鮮,根據警察局94年至98年2月關於妨害電腦使用罪的統計(附件一),總計發生5029件,僅404件破案,破案率低到只有8%!由於網路駭客科技及技術日新月異,讓警察單位已經心有餘而力不足了呢?

林國成議員表示,警察局在96年1月成立「科技犯罪偵查專責組」來負責打擊新興犯罪,但只是任務編組,未專門編列預算,相關器材設備之預算,均是由任務成員之各組、室、隊所編列和提供,而其成員包括警察大隊資訊室、偵查組及偵查第8隊等3個單位共15個人。

林國成議員質疑此任務編組才15名人手,沒有專門編列預算,連器材都是由各處室提供,如何對付龐大的犯罪集團和處理每年接近2000件的案件。

林國成議員在了解員警實際偵查的狀況後也發現,玩家在發覺被盜號後先向網路遊戲公司申請登入IP位置,然後再向警局報案,警員在依據IP位置查詢嫌犯IP登記地是否在台灣,進而繼續追查,但現在的網路駭客大都利用對岸的IP或是侵入其他機關的IP來進入玩家的電腦,員警一但追查到IP來源是在對岸或是在國外甚或是他人IP遭盜用,因為沒有司法互助、對方國家無法給予協助或是追查來源困難而無法繼續追查下去,最後只能草草結案,這樣如何給所有玩家一個滿意的交代?

根據遊戲橘子的統計,每月的盜寶案件高達2000多件其他遊戲公司也高達1000~2000件,有77%的玩家有帳號、寶物被盜取經驗,其中41%的玩家更被盜取3次以上,損失金額在千元至萬元不等,遊戲公司更是歸納幾個原因而導致帳號密碼被盜用(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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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員林國成新聞稿 98.4.8

林國成議員研究室 地 址:臺北市仁愛路四段507號752室

聯絡人:王子嘉 手機:0939-913-789

TEL︰2729-7708#7052 FAX︰2345-9126 E-mail:lestatprince@yahoo.com.tw



任內絕不拆『反貪腐民主廣場』 『郝』有GUTS!

林國成、黃珊珊和陳政忠議員今天(8日)在市長施政報告質詢時表示,台北市市長郝龍斌在96年5月22日經由市政會議通過將當時府前廣場命名為『反貪腐民主廣場』,但是總統府在98年2月26日來函建請市府予以拆除,市府在同年3月3日回函表示反貪腐民主廣場有其紀念價值所以暫不拆除,三位議員因此質疑總統府和郝市長關係是否生變。

林國成議員一方面肯定郝市長反貪腐的施政理念,所以絕對支持郝市長擇善固執的態度,同時也在質詢台上要求郝市長具體承諾在其市長任內絕對不會因為任何的外界壓力而拆除反貪腐民主廣場的標誌牌,在此方面也得到了郝市長肯定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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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員林國成新聞稿 98.4.8

林國成議員研究室 地 址:臺北市仁愛路四段507號752室

聯絡人:王子嘉 手機:0939-913-789

TEL︰2729-7708#7052 FAX︰2345-9126 E-mail:lestatprince@yahoo.com.tw



任內絕不拆『反貪腐民主廣場』 『郝』有GUTS!

林國成、黃珊珊和陳政忠議員今天(8日)在市長施政報告質詢時表示,台北市市長郝龍斌在96年5月22日經由市政會議通過將當時府前廣場命名為『反貪腐民主廣場』,但是總統府在98年2月26日來函建請市府予以拆除,市府在同年3月3日回函表示反貪腐民主廣場有其紀念價值所以暫不拆除,三位議員因此質疑總統府和郝市長關係是否生變。

林國成議員一方面肯定郝市長反貪腐的施政理念,所以絕對支持郝市長擇善固執的態度,同時也在質詢台上要求郝市長具體承諾在其市長任內絕對不會因為任何的外界壓力而拆除反貪腐民主廣場的標誌牌,在此方面也得到了郝市長肯定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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